金华人才购房补贴在哪申请

导语 金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事项办理,通过“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申请,具体方法请看正文。

  金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事项办理流程

  购房补助事项采用全年受理,45日内审核完结。

  1.在线申请:申请人通过“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智选金华”专栏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JPG、PDF),按企业纳税地进行系统提交:

  (1)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

  (2)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申请人为大专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的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与金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4)购房买卖合同(含合同备案号)。

  申请人人事档案如已转至市区两级人才市场,且档案中学籍、工作等材料齐全的,可无需提供(2)、(3)项资料。

  2.初审: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在线初审;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市本级申请人的在线初审。

  3.现场提交:在线初审通过后,申请人下载打印《金华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助申请表》,签字承诺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后,与系统要求的其他材料交至企业纳税地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专窗(国有企事业单位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专窗清单见附件9)。

  4. 纸质材料审核: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纸质材料审核,按批次汇总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市本级申请人的纸质材料审核。

  5.复审及公布: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国土局、建设局出具复审意见,复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下发正式文件予以公布,并形成资金计划报市财政局纳入部门预算。

  5.经费安排: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经费,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发放经费。属于区级单位的,市财政局按照审定结果将补助资金划拨至区人力社保局。

  6.补助发放。

  补贴标准

  1.引进到企事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分3年支付。

  2.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5万元(分3年支付)、6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助。

  3.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并申请补助的,其中一方按规定标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规定标准50%享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金华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购房补贴】即可获取金华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入口、申请指南、申请材料、流程、补助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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