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人才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导语 金华市生活补助申请条件为2020年5月4日(含)后新引进人才,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保满1年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金华人才生活补助申请条件

  2020年5月4日(含)后新引进人才,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保满1年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金华引进人才生活补助标准

  一、2020年5月4日(含)起,首次从市外引进,在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具体标准为:

  1.对申报当年1月1日,不超过45周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博士后、教授、正高级工程师等青年高层次人才,给予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

  2.对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给予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5万元的生活补助。

  二、2020年5月4日(含)起,首次从市外引进,在市(区)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各类人才,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36个月,具体标准为:

  1.对“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给予每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

  2.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给予第一年1万元、第二年1万元、第三年2万元的生活补助。

  3.对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给予每年5000元的生活补助。

  推荐阅读:>>金华引进人才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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