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指南

导语 金华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备案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材料又需要什么,办理流程又是怎么样,金华本地宝为您收集了以下信息,快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合伙人应当从专职执业的律师中产生,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在申请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

已担任合伙人的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处罚期限满后三年内,不得担任合伙人。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加入)变更备案呈报表》

下载:[空白表格] [示例表格]

原件

必要

(合伙人加入必须提交)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退出)变更备案呈报表》

下载:[空白表格] [示例表格]

原件

必要

(合伙人退出必须提交)

合伙人会议决议

原件

必要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原件

必要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非必要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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