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先还清银行贷款)
导语 金华市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先还清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金华本地宝为您收集了以下信息,快来看看吧。
办理材料:
编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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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借款人贷款银行的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
1 |
提供金华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金华银行的I类账户 |
3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1 |
索引及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登记表。 |
4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1 |
夫妻关系在同一本户口簿上注明的不需提供 |
5 |
家庭成员现有住房情况证明 |
1 |
购房地、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有效期1个月 |
6 |
购房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2 |
二手房需提供契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转让合同由购房地房管部门查档复印。 |
7 |
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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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申请时已偿还贷款明细(最近一年记录)和一次性提前还贷凭证原件 |
1 |
应有贷款账户账号、贷款余额并经贷款银行盖章 |
9 |
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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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证明 |
1 |
本市范围内(除义乌外)缴存公积金不需要提供 |
办理流程:
⒈借款人还清银行住房贷款,3个月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贷手续。
⒉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⒊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到委办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
⒋借款人、抵押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⒌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⒍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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