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招生章程(学区+报名方式)

导语 浙江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23年计划招收新生6个班258人,金华市区(包括婺城区)小学从5月26日按批次陆续开启报名平台,招生公告详见正文。


  六、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 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搜索对应入口“入学通”——点击“入学通”——选择“义务段入学”——选择婺城区——选择“小学”或“初中”——选择“公办报名”“公参民转公学校报名”或“民办报名”——根据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2. 电脑端或手机端打开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1——定位“金华市,婺城区”,搜索对应入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点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在线办理”——选择“婺城区”——选择“小学”或“初中”;——选择“公办报名”“公参民转公学校报名”或“民办报名”——根据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七、网上报名流程演示

  1. 电脑端

  (1)唯一账号登录浙里办,家长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1

  (2)定位到所要报名的区县。

  (3)搜索“入学”,找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

  (4)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报名。

  2. 手机端

  (1)下载“浙里办”APP,家长身份证号进行注册、登录。

  (2)定位到金华本级。

  (3)搜索“入学”,找到“入学通”。

  (4)点击“义务段入学”。

  (5)选择婺城区进入报名。

  八、录取流程

  学校按以下顺序逐批报名、 录取, 额满为止。

  (一)第一批

  1. “房户一致”,监护人在金华市区住宅性质的房产共有份额大于 50%有效。监护人拥有完全产权优先、共有房产排后。监护人有效产权份额相同的按适龄儿童少年入户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2. “有户无房”,监护人在市区没有住宅性质的房产,监护人户籍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即“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为出生登记,不包括中途迁移。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的时问先后进行排序。

  3. 规范的政策性安置(经市、区教育局公示后通过的,交办给三区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等,按照先择校后统筹顺序在 “房户一致”和“有户无房”批次录取后进行安置,如安置意向学校户籍生已超过招生计划实施分流的学校,不安排政策性照顾对象就读)。

  (二)第二批

  1. 学区内“房户一致”“有户无房”,参加过第一批民办学校或原 “公参民”转为公办学校摇号未中返回公办学校报名的,排在“有房无户” 类别前面,参照第一批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2. 学区内“有房无户”,监护人拥有完全产权优先、共有房产排后,监护人在金华市区住宅性质的房产共有份额大于 50%有效。监护人有效产权份额相同的按房产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

  3. 学区内投靠户、挂靠户、集体户。

  4. 各区政府制定的其他政策性安排(含积分入学),可在“有房无户” 录取之后进行安排,各区事先要进行公示,公示名单留存备查,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三)第三批

  1. “无房无户”、监护人参加金华市区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录取时根据监护人在金华市区社保年限长短进行排序。

  2. “无房无户”、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持有市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录取时根据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居住证年限长短进行排序。

  对于未能进入申请学校,在区属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根据批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公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积极推行长幼随学” 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有兄(姐)在该校就读的二孩、三孩入读。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2021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私有住房,三年内只接受一户家庭适龄子女在学区内义务段学校入学报名。

  九、温馨提示

  1. 家长进入报名系统后,登记相关信息并选择孩子户籍或有效房产匹配的学校,提交后系统提示信息“您的信息已采集完成!”则报名成功。

  2. 若无可匹配学校,信息登记后提交,提示未完成报名,出现该情况时,属于报名失败。请家长带上户口本、房产证原件根据时间到学校做线下咨询,地址:新狮街道师大街191号柳湖本部教务处。

  3. 不动产产权证件号输入注意事项

  填写不动产产权证件号时只有如下三种情况,若无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填写-1。

  (1)房产证:如00057XXX,按实际证件号填写。

  (2)不动产证书:如浙(20XX)金华市不动产权第00XXXXX号,按实际证件号填写。

  (3)不动产证明:如浙(20XX)金华市不动产证明第00XXXXX号,按实际证件号填写。

  注意:()用英文输入法输入。

  十、咨询电话

  0579-89135571(李老师)

  >>>学校招生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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