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永康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指南(再次)

导语 金华永康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再次)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办理条件有哪些,金华本地宝为您收集了以下信息,快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良好;

三、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四、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培训任务,培训考核合格;

五、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定期注册的,除具备首次注册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注册有效期内,完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学分),并符合相应的学时(学分)结构要求。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纸质材料

必要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下载:[空白表格]

纸质材料 A4纸,一式3份

必要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或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

必要

教师资格证书

原件

必要

5年的年度考核证明

纸质材料

非必要

(非申请首次注册或者首次任教的教师需要提供)

完成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学分)证明

纸质材料

非必要

(非申请首次注册或者首次任教的教师需要提供)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永康市金城路21号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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