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阳市中小学招生规定

导语 2021年金华市继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政策,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

  (一)入学年龄

  1.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对应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核准。

  2.初中招生对象为2021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1.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公布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跨学区招生。

  2.东阳市审批的民办学校在东阳市范围内招生,招生计划报教育局核定后公布。

  (三)招生时间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公民同招具体报名时间按照《东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执行。

  (四)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招生全面实行无纸化网上报名,招生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在全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民办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2. 填报志愿。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监护人)的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选择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填报1所民办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并可兼报1所民办学校作为调剂志愿。报名时均应由其父母(监护人)在2021年6月9 日—6月13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作未报名处理。

  (五)报名条件

  1.公办学校报名。按照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学区内户房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完成学区内学生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受学区内“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和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随迁子女报名。

  2.民办学校报名。符合东阳市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国家、省、市级部门和东阳市党委、政府发文明确、符合东阳市公办学校入学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跨县市招生的适龄儿童可参加东阳市民办学校入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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